本报讯(记者尹书月)本报5月11日时讯一版刊发的有关省会过街天桥的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田学斌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职能等几个方面,发表了他对省会规划建设过街天桥的看法。
“这件事的确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了。”田学斌说,结合他居住的周边环境,他也已经注意到省会过街天桥在规划、建设当中存在着的一些问题。这些眼下“赋闲”的过街天桥,当初建设时一定是有必要的,现在利用率不高不是大问题,只要妥善维护、保证安全就可以。重要的是,城市过街天桥的建设规划必须随着市民通行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建成的天桥无法改变,但面向未来的新增天桥的规划决策必须跟上,这就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及时跟进工作,调整建设规划,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关于包括过街天桥在内的各项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田学斌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该着力从两个方面改进:一是增强服务意识,职能部门应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面向城市发展和市民需求,增强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意识,充分履行职能;二是工作方法,“城市市政建设方面已经有许多成熟经验了,对天桥建设地段的选择,只要从当地的实际需要出发,进行实地调查,征求相关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就容易确定。”
“修建过街天桥,资金不是主要的问题,关键是有关部门服务理念是否到位和是否充分履行职能的问题。”田学斌强调,在市政建设方面,政府部门如果财政条件好可以自建,也可以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吸引开发商进行建设。比如过街天桥可以由开发商先期投入资金搞开发,待建成后,政府将广告经营权转给开发商,允许其在天桥上做灯箱、牌匾广告,就可以全部或部分解决天桥建设的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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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人行过街天桥数量很多,形式各异,在长安街等不宜建天桥的地方还建成了一批地下人行通道,方便了城市交通。1982年,在北京的西单商场前建成了首都第一座人行过街天桥,之后全市陆续在繁华闹市兴建了一批人行过街天桥,让行人和车辆各行其道,解决了城市交通的老大难问题。其中位于西二环上的月坛南天桥设计成圆弧形,并改台阶为坡道,这样不但行人走起来方便,还可以让骑车人推车过桥,童车和轮椅也可以顺畅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