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任国省
■骗局精述:现在一些婚托一改过去的“高消费行骗”,转而换成“感情行骗”,即先与对方约会、谈恋爱,当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再开始行骗,此类行骗往往数额较大。
50多岁的张先生是唐山一名退休工人,老伴已去世多年。几个月前,石家庄某婚介所的一则征婚广告引起了他的注意:某女,45岁,希望能寻找一位相依为命、共度晚年的老伴,对外表及其他的都没有什么要求。“现在征婚者一般都对收入住房等有要求,这人感觉挺有人情味的。”于是,张先生拨通了该女士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是一名下岗职工,并表示如果可能可去唐山生活。这让张先生分外高兴,此后两人开始频繁联系。
接触了两个月并见过两面后,张先生觉得该女士人不错。近日,张先生再次来到石家庄想商量一下婚嫁事宜。然而,对方称还需要磨合一段时间,过几个月再说。“此时,她暗示希望我能为她买件衣服。”张先生想快过年了,本来也想买点礼物,于是去商场给该女士买了2000多元的衣服。
临走前,张先生还给对方留下1000元过节费。没想到,自此该女士再也联系不上了。此时,张先生才意识到被骗了。“这肯定是个婚托,都怪我一时糊涂。”说起此事,张先生后悔不已。张先生表示,花点钱倒也罢了,关键是自己付出的感情。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不少婚托都放弃了“想方设法将对方骗去咖啡屋、茶楼高消费,再到商场买东西”之类的行骗手段,转而换成了“感情行骗”,即先与对方约会、谈恋爱,当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再开始行骗,此类行骗往往数额较大。在此提醒大家,通过婚介找伴侣首先要请对方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查看是否在有效期内;支付费用时,索要盖有婚介机构公章的发票;合法“红娘”有市婚介机构管理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以及印有所在服务机构名称的职业证;婚介服务合同书由市婚介机构管理协会统一印制,市民签合同时,更要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