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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利锋 通讯员赵东发 边利伟)今后,消费者个人在藁城市境内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购买到假劣药品(拆封或整瓶、盒销售),1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向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经查实后,将在举报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先行退付全额购药款。据悉,此举在全省尚属首次。
“这种承诺已经从今年的8月1日开始施行了。”藁城市有关负责人说,予以先行退付的5种情形为:国家、省(市、自治区)、市食药监局已经查实或已经公布的假劣药品(含已经各级药品检验机构鉴定为同品种、同批号的假劣药品);已撤销批准证明文件或批准文号的药品;假冒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或批准文号的药品;无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未标注有效期或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消费者在合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到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也可参照该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