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红)针对目前我省平稳散发的手足口病,省卫生厅未雨绸缪,指定省儿童医院和省人民医院为省级重症患者集中收治医院,要求3岁以下婴幼儿如果发热伴手、足、口腔、肛周皮疹,病程在4天以内的,需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留观。
这是我省日前出台的《河北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试行)》中的重要内容。日前,我省成立了省级手足口病医疗救治组,具体负责全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
■医疗救治机构设置
我省医疗救治机构设置为预检分诊点、留观病例收治医院、住院病例集中收治医院和重症病例集中收治医院四个层次。
全省各级各类医院均被要求设立预检分诊点,配备体温计、压舌板、检查床等常用设备和从事过儿科工作的医护人员,负责对接诊病人进行初步筛选和分诊。
县级以上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求设置专用隔离措施的留观病房,配备儿科普通医疗设备和儿科医疗护理人员,负责符合留观指征患者的观察治疗。
每县(市)要指定一所医院集中收治住院病例,设置专用隔离措施的病区或病房,配备输液泵、监护仪、吸痰器、雾化泵、抢救车等必需医疗器械和儿科医疗护理人员,负责收治本辖区内符合住院指征患者的诊治。
每个设区市须指定1—2所医院,配备呼吸机(有创、无创)、气管插管及复苏设备、监护仪、输液泵、吸痰器、雾化泵、抢救车等设备和小儿呼吸、消化、神经、PICU等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和从事小儿急救护理人员,负责辖区市内重症患者和市区内住院病例的集中救治工作。
省卫生厅指定河北省儿童医院和河北省人民医院为省级重症患者集中收治医院。
■医疗机构诊疗要求
根据方案,各医疗机构要按就近就地开展诊疗工作。对符合留观指征和住院条件的患者要立即转至相应医院进行治疗。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得收治、截留病人。对接诊的疑似患者立即转至县级以上定点医院,县级以上定点医院不得拒收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