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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红 实习生白海江)8月6日,省物价局公示了我省部分合同电煤价格,以便于社会监督。
据介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通知》要求,省物价局将我省冀中能源集团公司和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家重点煤炭生产企业,部分重点合同及非重点合同电煤价格予以公示,以利于加强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11—85206777、87017138。
省物价局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加强对重点电煤合同兑现率的监管和电煤价格检查,重点查处煤炭生产和经销企业违反政府限价、擅自提高价格的行为;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变更重点合同属性等手段的变相涨价行为。同时,要求煤炭生产、经销企业要切实履行应有的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电煤限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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