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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会议,试点工作在全省全面推开。此项工作关系全省5400万农民的利益,为让农民群众更多了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相关内容,本报记者就如何用好该政策采访了省财政厅副厅长赵文海。 问:村级公益事业范围广、种类多,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请问今年我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在什么范围开展试点,具体奖补对象是谁呢? 答:试点范围为全省所有县(市)及有农村的市辖区。奖补对象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和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 具体包括:(1)村内街道硬化,包括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之间的道路;(2)村内小型水利,包括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的修建;(3)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设施的购建、主管道的铺设;(4)需要村民筹资的电力设施,包括村内街道照明设施的修建;(5)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包括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的购建;(6)村内公共绿化,包括村内主街道两侧、公共绿地、公园绿地、公共闲散空地和村庄周围绿化;(7)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 问:据了解,今年中央没有制定统一的奖补标准,奖补办法和标准由各省根据情况自己确定,请问我省的具体奖补标准是什么呢。 答:我省按照“重点倾斜、兼顾一般,双挂钩、双奖励”的原则确定奖补办法和标准。 “重点倾斜、兼顾一般”就是将列入当年省文明生态村创建行列的村兴办的一事一议项目,作为重点项目,在村民每人每年筹资20元限额内,由中央和省财政按照村民筹资总额1:3给予奖励补助;将没有列入当年省文明生态村创建行列的村兴办的一事一议项目,作为一般项目,在村民每人每年筹资20元限额内,由中央和省财政按照村民筹资总额1:1给予奖励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