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彭丽晗)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今年到2010年的3年时间里,河北省将关闭小煤矿190处。到2010年底全省小煤矿控制在300处以内。
据悉,河北省将对威胁国有大矿、村庄、重要设施安全的;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矿井中年生产能力6万吨以下的;建设矿井擅自生产、发生事故的;未经批准在规定时限内未达到“三推行”要求的4类小煤矿实施彻底关闭。
按照以优并劣、以大并小的原则,河北省将以冀中、开滦等省属煤矿企业为主体,对小煤矿实施兼并重组。对未列入关闭、整合范围,又具有一定管理基础的小煤矿,由省属煤矿企业或县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实行产权与管理权分离,煤矿出资人只享受利润分成,不参与生产管理。
来源:河北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