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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邯郸电(记者 杨伟广)从9月1日起,邯郸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调高,城市标准每人每月提高了30元。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实际情况,此次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开发区、马头工业城及邯郸县的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月190元调高到220元,其他县(市)区不低于150元,各县(市)区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不低于900元。另外,农村低保将实现应保尽保,低保金实现银行发放。
目前邯郸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35658人,现行的农村和城市低保标准分别在2005年10月和2006年1月确定。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消费支出逐年增加,这次低保标准的提高,将惠及更多困难家庭。
来源:燕赵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