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对各市进展情况进行评价排队和通报
本报讯(通讯员白雅童 记者段丽茜)从省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反映各市的阶段性成效,我省决定建立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市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排队和通报。 据介绍,依据《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基本目标》有关拆迁要求,以拆迁完成量占既有建筑总量的比例为标准,今年各市总拆迁进度从高到低排序为:石家庄、张家口、承德、邯郸、沧州、保定、邢台、衡水、唐山、秦皇岛、廊坊。 其中,7月份拆迁进度从高到低排序为:承德、邯郸、沧州、保定、石家庄、秦皇岛、唐山、邢台、衡水、廊坊、张家口。 按照我省有关要求,200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审批工作。已完成审批比率50%以上(含50%)的市有4个,排名依次是:邢台完成9个,审批率64.3%;石家庄完成7个,审批率58.3%;张家口完成6个,审批率50%;廊坊完成3个,审批率50%。 按照城乡规划年实施方案,今年9月底前,城市近期建设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覆盖率要达到100%。目前,编制覆盖率已达100%的市有:石家庄、邢台、秦皇岛、承德、沧州。审批覆盖率达到100%的只有邢台一市,紧随其后的是秦皇岛与廊坊市 ,分别达到92.6%与92.2%。 根据对各市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及旧住宅小区改善进展情况综合评分,排名顺序为:秦皇岛、承德、邯郸、保定、廊坊、邢台、张家口、唐山、沧州、石家庄、衡水。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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