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军伍 通讯员爱东、淑妍)唐山市在为出租车经营者发放燃油补贴后,昨日,记者从唐山市财政局获悉,其他特殊行业的补贴资金也将发放。据介绍,今年唐山市分行业补贴资金总额为36476万元,其中:渔业13341万元、林业21万元、城市公交19861万元、农村客运516万元、出租车2737万元。
此次燃油补贴范围,包括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远洋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司机。
记者了解到,2008年5月以前历次成品油调价部分,一律按2007年政策执行,补贴标准为:渔业(含远洋渔业)1200元/吨(全部以柴油计算),林业、城市公交和农村陆路客运1160元/吨(按汽柴比1:2计算),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1200元/吨,城市出租车1080元/吨;补贴时间为一年。
2008年6月20日调价后,新调价部分,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车用油,中央按提价幅度的100%进行补贴;对出租车,由中央和省负担71.3%,市、县(市)负担28.7%。汽油、柴油均为1000元/吨,补贴时间为从2008年7月1日起半年。
唐山财政局提醒,各类补贴资金将于近日开始发放,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公开咨询电话:0315-2844323、2801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