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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姜艳)近日从省建设厅获悉,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对村民委员会向城市居民出售“村证房”和“小产权房”、集资建房单位向社会出售住房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惩。 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省建设厅将进一步细化和落实违法行为举报和投诉受理制度、日常巡查制度、部门间情况通报制度、年度联合集中检查制度、房地产管理部门与监察部门对违法事例和违法人员处理的协调联动机制、舆论监督制度等6项制度,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直接或配合其他部门依法严肃查处:集资建房单位向社会出售住房、村民委员会向城市居民出售“村证房”、“小产权房”等无资质开发,超资质开发,未经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预售许可违规建设和预售,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合同欺诈,不按规定执行《开发项目手册》,不接受项目资本金监管,不发放《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房屋交付使用以及恶意弃建配套设施等行为。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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