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水电(记者孟宪峰)昨日,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被控受贿一案在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厅开庭审理。开庭公告显示,刘志华主要以受贿罪被控。据称其涉案数额达几百万元。
新华社此前报道,刘志华在担任北京市政府秘书长、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数百万元;生活腐化堕落,包养情妇并滥用职权为其情妇承揽工程谋取巨额非法利益。
刘志华1999年起担任北京市副市长,2006年案发时主管城市建设规划,负责建设、国土房管、体育、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的工作。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6月9日,刘志华被“双规”,2006年12月中旬,刘志华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介入了刘志华案件的调查工作,并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昨日开庭审理。此前,刘志华系列案中的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中案亦在衡水中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