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红、张洁)由于煤炭价格上涨,今冬供热形势比较严峻,为确保百姓正常取暖,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我省今冬供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今冬供热运行平稳安全。
■各地可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困难群体有相应补贴
《通知》称,各地可适当调整供热价格,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法》和《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价格调整程序。调价原则是“供热价格适当提高,财政补贴适当增加,煤价成本企业适当承担”,并提出,对热力出厂价格和非居民供热价格,可以根据煤价上涨幅度适当调整。对居民供热价格要分步调整到位,提价幅度严格控制在群众可承受范围内,对困难群体应制定相应的补贴措施。据了解,目前我省石家庄市、邯郸市、保定市等已经调整供热价格或者召开了价格听证会。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机制确保供热平稳
省建设厅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最担心的是因煤炭储备不足造成供热中可能发生的弃供、停供、热量不足等问题。因此,《通知》还要求各市政府要支持供热企业多方筹集资金,协调财政、煤炭、铁路及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确保热力企业煤炭储备需求。
《通知》进一步明确,各市必须建立供热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机制和预警机制,对供热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确保今冬供热运行平稳安全。
■增加供热专项补贴资金减轻企业成本压力
为缓解供热企业的经营困难,《通知》明确要求各市对供热价格不能及时调整到位的城市,市财政部门要在维持现有供热财政补贴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供热专项补贴资金,且市级财政补贴资金要在今冬供热采暖期前到位,切实保障各市煤炭采购、储备和冬季供热的正常运行。
省财政部门将针对全省供热状况和供热企业经营情况,对财政补贴压力较大的城市经审核确认后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实现少用热少缴费
省建设厅有关人士说,供热计量改革,实现居民户内温度自主调节,居民用热少就可以少缴费,这是缓解调价给居民带来压力的一个有效途径。但目前,有些城市并未制定与此相关的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政策。《通知》要求,各市要把调整供热价格与推广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工作结合起来。在今年采暖季前,各市应出台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办法,对具备热计量条件的居民建筑和公共建筑,今冬开始逐步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