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艳霞 实习生郭鹏霞)2月8日,记者从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涉及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劳动争议、国企改革、“三农”问题、金融证券等12类案件将成为今年我省民事审判的重点。
据省法院副院长甄树清介绍,当前,人民群众表达诉求最主要的方式是民事诉讼。近年来,一些因为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引发的案件起诉到法院,致使群体性诉讼案件和涉及困难群众的案件增多,且涉诉信访案件中民事案件比重较大,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为此,我省法院将12类案件列为民事审判重点,并将给予妥善处理。
12类民事审判重点案件
一涉及婚姻家庭和社区邻里关系的纠纷。
二涉及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等事关民生的案件,要依法保护好老人、妇女、儿童、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
三涉及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等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社会风险承担体制的逐步完善。
四涉及劳动争议案件,运用司法手段促进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好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涉及“三农”案件,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六涉及到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企业兼并、破产重组、产权转让等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金融证券案件,依法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广大储户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涉及建设工程合同、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和物业管理纠纷,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诚信体系的建立。
九涉及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侵权案件,加大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十涉及知识产权案件,保护我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
十一涉外商事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涉及群体性案件,着力做好群众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