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卢玉辉)日前,记者从邢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8月1日起,邢台市开始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细则》,邢台市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范围
据邢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介绍,此次参保范围包括:现户口在邢台市区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都要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参保人员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无就业档案灵活就业人员还要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参加资格审查。
■参保方式
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要整体参加医疗保险,由该业主指派专人到市劳动保障局稽核征缴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放《医疗保险证》和IC卡,并负责待遇的审核工作;档案寄存的灵活就业人员,由邢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人事代理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无就业档案的灵活就业人员,由邢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人事代理部门办理建档手续后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方法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以上年度市区内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只能作一次性选择:一是按8%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建立个人账户;二是按5.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建个人账户。两种参保形式由参保对象自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