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孙会芳)记者8月20日从市街道景观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获悉,《石家庄市城市家具配置导则》出台,为省会城市家具的规范配置提供了依据。 省会城市家具共有13类
市街道景观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有关人员介绍,城市家具是一个新概念,是从街道家具发展而来的,主要指售报亭、邮桶、电话亭、候车亭、果皮箱、店牌等为市民生活、出行等提供公共服务的配套设施,一般布设在街道、广场、绿地或其他公共部位,是城市环境和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市街道景观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石家庄市城市家具配置导则》,省会共需要配置13类城市家具,他们分别是废物箱(果皮桶)、报刊亭、候车亭、座椅、便道砖、路缘石、路灯杆、庭院灯、牌匾、空调罩、防护网、工地围挡、花钵。
据悉,这是省会第一次系统全面地对城市家具配置进行规范。今后,在配置上述城市家具时,都将参照该《导则》进行。
牌匾底色应与楼体颜色相协调
新出台的《城市家具配置导则》,按照“一楼一色、一楼一策”的原则,对主要街道门头牌匾的设置标准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导则》,牌匾底色要与楼体颜色相协调,不得出现较大反差,牌匾色彩宜以中性色为主;文字颜色根据牌匾底色确定,同一建筑物文字颜色应统一一致;同一建筑物(含相连接建筑楼体)牌匾的规格、色彩、尺寸,要做到协调统一。《导则》还对牌匾所选用的材质进行了规范。
对于商业连锁店、加盟店、世界知名商业机构、中华老字号等特殊情况或特殊行业的门店牌匾,《导则》规定在不影响所在街道整体风格的情况下,可依照其固有风格统一设置。
《导则》还对工地围挡标准进行了明确:工地围挡距地面总高度为4米,其中底部0.5米采用蘑菇石贴面,画面高度为3.5米,单块长度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不超过300米,两侧应用罗马柱装饰,公益广告内容不少于总面积的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