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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红 实习生白海江)记者昨日从省残联获悉,从即日起,我省开始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可到县级残联申领。
据介绍,第一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简称“残疾人证”)自1995年统一制发。此次换发残疾人证坚持申请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发放制度。
从即日起,申请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办证。凡是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新修订的残疾人评定标准,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和换发残疾人证的依据。
残疾人证号以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代码为基础,实行全国统一编码,编码格式一律实行20位编码,由18位公民身份证号加1位残疾类别代码和1位残疾等级代码组成,如:36012119701121001343。
省残联要求我省各级残联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我省496万残疾人颁发残疾人证。2009年12月31日前第一代残疾人证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完毕,2010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第二代残疾人证。已领取的第一代残疾人证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
集中换发完毕后,发放第二代残疾人证即纳入当地残联的日常工作,各地要根据每年新发生的残疾人情况进行财政预算,适时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