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水电(记者李海菊、焦磊)在收取门前卫生清扫服务费过程中,冀州市建设局雇用的社会人员在不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向街道上的店铺收费,有的票据上的收费标准填写得糊里糊涂,弄得店主们一头雾水。
■店主:有社会人员收费
近日,冀州市一个体经营者告诉记者,连日来,一群自称是建设局环卫处的人到各个门店征收门前卫生清扫服务费,这些人没有穿制服,也没有出示证件。在此之前,他们也没有收到征收门前卫生清扫服务费的通知。
后来有知情者告诉他们,这些收费的人是建设局雇用的社会人员。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店铺的店主,他们都说,从来没见过建设局的工作人员打扫过门前的卫生,一直是他们自己打扫。
他们还告诉记者,这些收费人员收费不规范,同样大的店铺,有的收50元(2月至6月),有的收100元。
记者看到一张收费100元的盖有“冀州市建设局”公章的财政收据上,收费标准为1元/平方米,数量为200,收费却是100元。
一个店主告诉记者,更让他们不明白的是,明明是收取门前卫生清扫服务费,不量门前的面积,却说按屋内的营业面积计算,怎么计算,那些人也说不清,只是营业面积大的多收,还可以讨价还价。
■建设局:单据上忘填垃圾处理费
冀州市建设局环卫处一位贾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环卫处的工作人员很少,就雇用了社会人员收取门前卫生清扫服务费,这些人没有表明其身份的证件,拿着建设局的票据就证明是建设局的人。
该负责人还说,此次同时收取的费用还有垃圾处理费,门前卫生清扫服务费是按门前面积计算,垃圾处理费是按营业面积计算。当记者问为什么看了建设局收费人员出具的多张单据,上面都只有门前卫生清扫服务费一项?贾姓负责人说,可能是开票的工作人员忘记填写了,以后再填写上就是了。
至于收取费用可以讨价还价,该贾姓负责人说,是为了照顾经营者。关于门前卫生是谁清扫的,该负责人说,是他们的工作人员每天打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