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水电(记者焦磊)近日,记者从衡水市医保中心获悉,衡水市直参保职工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两个百分点。另据了解,从2009年1月1日起,市直医保支付上限将由现行的2.8万元上调至3.3万,参保职工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将提高4个百分点。
据悉,从2008年6月1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分段办法由原来的三段归并为两段支付,即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为第一段,1万元至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俗称封顶线)为第二段,且提高了支付比例。第一段,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9%,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6%,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3%;第二段,1万元至封顶线这段费用,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2%,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8%。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提高3%。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项政策调整,一方面简化了报销程序,方便参保职工办理相关业务;另一方面,据测算,参保职工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将提高2个百分点,从而减轻了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
据了解,从2009年1月1日起,衡水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封顶线,由现行的2.8万元上调为3.3万元。据测算,此项政策调整,参保职工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将提高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