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水电(记者李海菊)2月18日,本报报道了“坐同一辆车至衡水(该车从邯郸市出发,路过曲周县),从邯郸市上的车,票价43元,从曲周县上的车票价竟是50元,距离越短票价却越高的蹊跷事。报道刊出后,曲周县领导极为重视,县物价局8名执法人员进驻汽车站,目前,票价已恢复原价,并承诺将多收的票款退还给乘客。
昨日上午,有知情人向记者透露,本报报道刊出后,曲周至衡水的汽车票价已由涨后的50元恢复至原来的30元。
当日下午,曲周县物价局局长李志浩对记者说,本报《距离越短票价越高真蹊跷》的报道刊出后,该县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并对此事进行了批示。19日上午,他们到曲周县汽车站检查工作,发现该站到各地的长途票价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私自进行了上调。现在,所有上调的票价都已恢复至原票价。同时,他们派一名副局长带队,带领8名执法人员进驻县汽车站,监督、检查该站工作。
李志浩还告诉记者,国家有规定,春运期间车票不得上涨。另外,汽车票价上调的正常程序是,邯郸市运输集团统一制定标准,报邯郸市物价部门批准后,通知各县物价局,各县物价局再行文,发送到县汽车站执行。曲周县汽车站无权自行上调汽车票价。该县汽车站已经承认了其私自上调汽车票价的行为,等调查结束后,他们将对此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多支付汽车票款的乘客,在工作日期间,可以拿着汽车站的打印车票到曲周县物价局,该局将先行退还汽车站多收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