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为8.6元/天/包房
■中国音著协河北联络站正在筹建
■河北的KTV表示,暂不改变现行收费标准

昨日,记者获悉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结合全国抽样计次数据和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公布了2008年全国各地区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将对卡拉OK等相关娱乐场所征收版权费。其中,收费最高的地区是上海,价格为11.1元/天/终端(包房);河北的收费标准为8.6元/天/终端(包房)。
昨日下午,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面对新政策,石家庄市民多担心会被迫接受费用“转嫁”,而KTV方表示不会改变现行收费标准。
现状
河北收费居全国中等水平
该标准规定河北的收费标准是8.6元/天/终端(包房),收费最高的地区是上海,价格为11.1元/天/终端(包房);收费最低的是甘肃 8.1元/天/终端(包房)。河北的收费标准基本处于中等水平。
公告称,各地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在国家版权局2006年第1号公告公布的“12元/天/包房”封顶的标准基础上,结合全国抽样计次数据和各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调整。此外,为了更好地鼓励卡拉OK经营者缴纳著作权使用费,早日实现合法经营,积极缴纳2008年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对于拒不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将采取各种维权措施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国音著协河北联络站正在筹建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责人王化鹏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有22个省份建立了联络站。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河北联络站正在筹建当中,并将很快建成并实行收费。届时他们将征得版权局的支持,在河北省设一个联络员作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代表监督收费,如果遇到拒不缴费等问题,就会向版权局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反应
市民担心转嫁“收费”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市民时发现,很多人对征收卡拉OK的版权费并不知晓,一些市民提出了自己的焦虑,他们担心“收费”会促使一些娱乐场所直接将这笔额外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张女士表示,平时去K歌,收费就很高了,如果因为收版权费再涨价,她只有减少去唱歌的次数了,或者不去。从事服装生意的王女士则告诉记者:“我的一些客户就喜欢唱歌,大家习惯了用这种方式拉近彼此的距离,至于(KTV)要增加多少费用,我比较担心。”
KTV暂不改变现行收费标准
河北人家KTV的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接到了有关部门要征收版权费的通知,最近一段时间内不会对收费进行调整。
晶木练歌广场的李经理对收费标准也谈了自己的看法:“卡拉OK著作权收费标准是综合各方面因素做出的,我们理解,现在正准备安装‘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而对于市民关心的KTV方是否会转嫁费用问题时,李经理明确表示,他们决定独立承担这一部分费用,不会增加消费者的负担,现行的收费标准也不会因此而改变。在记者的采访中,大多数的KTV表示暂不改变现行收费标准。
解读
河北省版权局:支持著作权人维护个人权益
昨日,记者就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采访了河北省版权局版权处潘海波处长,他表示,作为版权机构,他们支持著作权人维护自己的权益。
■记者:您认为河北省收费标准定在8.6元/天/终端(包房),贵不贵?
潘海波:这个标准应该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过调查联系当地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应该是有一定根据的。
■记者:据了解,很多卡拉OK场所对卡拉OK版权收费政策还不了解,收费工作会不会很难进行,您对此怎么看?
潘海波:不管如何艰难,收费都势在必行。目前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已经成立,征收卡拉OK版权费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河北的联络站也正在进行中。所以说河北的收费开始实施应该是很快的事。
值得明确的是,卡拉OK经营者和著作权人并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的关系。经营者用了著作权人的音乐作品,就应该支付一定的版权费用,这是天经地义的,不应该只习惯于享用免费的午餐。
■记者:很多人担心这部分费用会转嫁给消费者。
潘海波:这部分费用是经营者理所应当支付的,转嫁给消费者是不对的,另外如果某个K厅想涨价,他也会考虑到市场接受程度,消费者会不会买这个账,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我想经营者也会很慎重。
问题
河北收费按“包房”?还是“记次”?
关于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文化部和国家版权局一直拥有各自的方案,国家版权局主张按包房收取即N元/天/包房,而文化部则主张按歌曲点击次数收取版权费,即在卡拉OK场所安装“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 通过精确计次、点播付费的方式进行收费。
在“包房”方案版权收费标准确定的同时,河北省的“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也有进展。这就意味着两种方案在河北都有进展。
据了解,今年6月份文化部制定了《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国开展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按照规定,“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将在今年内全面启动系统示范场所建设,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系统建设工作,2010年全面投入使用。
记者从河北省文化厅获悉,目前河北省已经向各地市转发通知,启动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工作。要求各地市上报首批接入系统的卡拉OK试点场所。文化部将派专门的技术公司到卡拉OK场所进行安装。但是,此次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文化部并未明确强调版权收费问题,而是着重强调通过系统监管平台监督其经营内容,远程监控其经营活动。并向卡拉OK场所发送通知、公告或警示,在线查询卡拉OK场所的基本信息和节目点播情况。
分别主管卡拉OK作品版权和内容的两个政府职能部门每每几乎同步地推进不同方式的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对此河北省版权局潘海波处长认为,不管哪个方案,最终都是维护著作权人的权利。重复收费不会发生。
来源:河北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