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邢台记者 张会武
文化内涵丰富的风景岗遗址(位于107国道临城段),在107国道拓宽过程中,遭遇莫名机械破坏,文保人士为此忧心忡忡,呼吁有关部门引起重视。
该遗址位于临城县东镇镇古鲁营村东(即107国道K361处),为邢台市文化局文物管理处在配合107国道拓宽工程进行文物调查勘探时所发现。后经查,该遗址为1987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河北省文物局组织的普查队已发现并登记造册的文物点,定名为风景岗遗址。
11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该遗址正好处于拓宽路面上,南北相隔100米的地方,各有一处铲车挖掘痕迹,深度不一,南侧坑底部随处可见红土层,“红土显示该处为一商窑顶部”。坑的周围是挖出来的土堆,土堆上有一临城县文保局刚刚竖立的一个标志,标志指明此处为文物遗址,未经许可禁止动土。
据邢台市文物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为做好配合该工程的考古发掘工作,2008年6月13日,该处与邢台市公路工程处双方负责人一同到现场察看,发现遗址区地面商周陶鬲残片俯首可见,从断崖处发现两件比较完整的陶鬲并取回。“风景岗遗址是一处文化内涵丰富、已知面积较大的、具有很高研究价值的商周遗址。”临城县文物局负责人说,近期计划将其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邢台市文物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9条、第30条、第31条之规定和文物保护工作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需要对此拓宽穿越遗址区域进行考古发掘,发掘面积约3000平方米,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2000」11号文件第3条规定,发掘费需6.9万元,由邢台市公路工程处向市文物管理处支付,就此双方需进行协商,但未达成一致协议。
8月8日,邢台市文物管理处接到邢台市公路工程处负责人电话称,该处遗址正在遭到附近村民破坏。9日,文物管理处赶至现场勘察,记者看到的上述一幕也出现勘察人员眼里。11日下午,临城县文物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地警方对此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