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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小明去年10月被学校劝退。直到今年9月15日,将近一年,他父母才偶然得知此事。他父母非常震惊,在自责的同时,还认为学校没有通知孩子的监护人,处置不当。市教委普教处称,教育部门对此没有相关的明文规定,但因为小明不满18周岁,学校当然应该通知他的监护人。 上高二时被劝退
男生小明生于1991年3月。2006年1月,高一下半学期时,他从20中转到41中。2007年10月,小明上高二时,在学校里跟一个同学打架,被学校劝退。学校让他通知父母来办理相关手续。他没敢告诉父母,而是让一个哥哥来替他办理了相关手续。
小明退学后,仍每天早上背着书包出门,说是去上学。到了放学时间,又背着书包回到家里。其实,“上学时间”他不是去网吧玩,就是在商场闲逛。没钱了,就跟父母说“学校让交补课费”等这费那费。家长信以为真,每次都痛快地给了他钱。
父亲从没去过学校
今年9月15日,小明的奶奶偶然遇到了小明的老师。这位老师说起小明退学的事,小明奶奶非常震惊,赶紧回家跟小明的父亲说了此事。小明的父亲立即盘问小明,小明承认确有此事。
原来,几年前,小明的父母离婚了,小明的父亲取得了小明的监护权。但小明一直跟着母亲住在桥西,就在41中附近。小明的父亲忙于经商,没有精力管小明,连小明转学的事情都是委托小明的姑姑前去办理的。
当初,小明的姑姑给小明办理转学手续时,41中的老师曾要求她留下小明父母和她自己的电话号码。但小明姑姑没留,而是说:“过几天让小明的父母亲自来。”小明的姑姑给小明办完转学手续回来后,让小明父亲去学校跟老师沟通沟通。但小明父母一直没去。
小明的父亲得知儿子被劝退后很自责,认为自己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但他认为“学校不该不告诉我们”。他说,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孩子犯了错,学校就不要孩子了,这不应该。他说:“退一步讲,学校不要孩子了,也应该告诉我们做父母的一下。我们好给他转学、或另做安排。这一年来,孩子没学上,功课耽误了不说,万一出了什么事,责任该谁负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