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邯郸电(记者邢云)随着新学期的临近,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困扰着众多进城务工者。记者日前获悉,在邯郸城区,进城务工子女只要具备3个条件,办妥5种证明,即可享受“同城待遇”。
记者了解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遵循“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学校接纳为主”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分布状况及其变动趋势,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的接收主渠道作用,确保每个适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能够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父母双方属于农业户口或户籍在村等基层单位;二是父母双方均在主城区务工或经商;三是父母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相对固定的住所。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有一方在原籍的农民工子女原则上应在原籍入学。
据了解,农民工子女在申请入学时须出具5种证明:父母双方所在务工单位出具就业证明或劳动合同协议(经商人员出具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流入地区级公安部门签发的暂住证,且父母双方必须暂住一年以上;在现暂住地的居住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协议等;父母双方及子女的原籍户口;流出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一年级新生入学需要户籍所在地原指定就读学校开具的联系函加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
申请者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接收学校,学校对申请入学的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核,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档案”,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在经学校公示后入学。
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教育行政部门还将建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列入预算,并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