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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淑会)省卫生厅日前转发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中小学生体检管理办法,要求今后凡有新生入学,中小学校都要对其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以后每年体检一次。 据介绍,在校学生健康体检由学校组织,体检场所可以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或学校校内。小学新生可在家长或监护人陪伴下前往指定的健康体检机构或由健康体检机构人员前往学校进行健康体检。 体检项目除咨询病史外,包括内科常规检查、眼科检查、口腔科检查、外科检查、形体指标检查、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和实验室检查(结核菌素试验;肝功能)等。其中,结核菌素试验项目为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肝功能为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体检项目。此外,还可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地方具体情况适当增补有关项目。 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在体检结束后,应分别向学生(家长)、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学生群体健康评价结果,并提供健康指导建议。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实行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台账管理制度;应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体检单位给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订促进学生健康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促进学生健康的各项工作。 健康体检的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经费管理(拨付)办法由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共同制定,费用标准由省级财政、物价、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根据健康体检项目以及当地教育、卫生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标准和解决办法,另行确定。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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