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6月26日,省版权局连续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连续使用盗版录音磁带的省会桥西区某小学罚款10000元,没收盗版磁带139盒;对经销盗版冀教版英语教材配套录音磁带的河北音像人市场某音像店罚款10000元。
昨日,针对近年来教学用书和磁带的侵权盗版比较突出的问题,省版权局向全省中小学校发出公开信,称“
学校放假前和开学后,是针对教学用书、磁带侵权盗版活动的高发期,希望全省中小学校能杜绝各类盗版制品进入校园。”
省版权局表示,目前已掌握到一些学校长年订购、使用盗版的有关证据或线索。如根据群众举报,日前已查明石家庄市桥西区某小学,自2007年秋季开始,连续有组织为学生订购盗版冀教版英语教材配套录音磁带。省版权局决定对该校罚款10000元,并没收盗版磁带139盒。
据了解,今后,全省版权管理部门对各种侵权盗版行为将实施更加严厉的打击,欢迎各界向版权管理部门提供线索。对举报属实的,省版权局将给予奖励。举报电话:省版权局0311—88641018,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0311—1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