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媛)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如发现违反规定填报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今年石家庄中考普通高中录取将分三个批次进行……昨日,《石家庄市200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台。
■往届毕业生:
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据石市考试院介绍,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如发现违反规定填报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的考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志愿的考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2个“A”且不得有“D”。
在外地借读回市区参加中考的考生,如果原毕业学校没有给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可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学籍表中的学生评语给出相应的评定等第。因听力残障且经市教育局普教处审核批准后免试英语听力的考生,要于中考前到市考试院登记。
■分配生控制线:
统招生分数线下浮30分
据介绍,今年石家庄市高中分配生为公助生。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不用单独填报,其公助生第一志愿被视为分配生志愿。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均招收分配生。
待该批所有公助学校的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录取分配生,各招生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30分为分配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凡第一志愿填报该学校志愿且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参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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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各中学招生范围划定本报讯(记者王丽媛)据悉,石市各普通中学招生范围确定。
其中部分如下:市一中、二中、五中、十五中、二十四中、师大附中及市区的区属普通高中只招收市区考生;市区高中分校、国际班及依托国办学校设立的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市四十二中、四十三中招生计划的40%招收县(市)、矿区示范性高中类考生;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招收各县(市)、矿区的示范性高中类考生。
今年高中录取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
市一中、市二中、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市实验中学及上述学校的分校、特色班;第一批:
第二批:
师大附中、十五中、二十四中、五中、四中、六中、九中、十中、十七中、十八中、二十二中、二十三中、二十七中、四十一中、四十二中、四十三中、五十四中及上述学校的分校、特色班或依托本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
第三批:
市区其它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元氏师范特色高中班。
来源 河北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