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利)昨天记者从全市教育工作会上获悉,按照石家庄市教育局下发的《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市将撤并中小学344所,建设标准化学校110所。
据了解,今年全市将撤并中小学344所,同时规划建设标准化学校110所。包括农村规划建设标准化学校87所,市内五区和矿区、高新区23所,其中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中项目学校建设46所。
《意见》指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要分批进行交流。交流异校任职期不少于三年。以支教或学习形式交流的教师,交流期限为一年。2008年教师交流数量不低于本县(市)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交流条件的专任教师总数的5%。
《意见》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要坚持公办学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决杜绝重点办、实验班,并通过建立校园内网络资源共享的工作平台,让所有学生都能通过网络技术来接受相对同质的高水平教育。2008年在农村取消学杂费和书本费后,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子女继续实行“补助住宿费和伙食费”政策。市区取消学杂费后,对特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继续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费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