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保定记者 寇国莹
此前,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民政厅先后下文,明令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将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近段时间,保定市不少学生家长向保定市长热线、保定市长短信平台及本报反映,“国家已经明文规定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了,为什么县学街小学仍向学生收取500、600元的民助费?这是不是违反国家的规定?”据了解,保定市继续收取民助费的并非县学街小学一所,实验小学和保师附小等公办民助小学都存在这个问题。记者就收取民助费一事进行了采访。
■学校:收取民助费有依据
“新生新政策,老生老政策,2008年前入学的学生都要将民助费交到毕业为止,2008年新生就不需再交了。”县学街小学范校长表示,在省里出台的文件中说明了这一点,而且他曾三次召开家长会和班主任会,向学生和家长传达该文件的政策。
范校长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在年初联合发布的一份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通知,其中规定,免除学杂费的实施范围是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包括特教学校、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分。免除学杂费后,学校不得再以其他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杂费的任何费用。
但在此通知的第四项也标明了所有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恢复公办学校性质后,招收的新生执行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政策;对原来按照改制学校政策招收的学生,可执行原收费政策直至毕业。
范校长表示,公办民助体制是当初国家经济实力不发达、财政不宽裕条件下的一种过渡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小学教育的发展。
■停收费会产生不良后果?
据了解,保定市每个学生每学年交的民助费从1000元到1600元不等。有人担心,停收民助费最终吃亏的仍然是学生。
范校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该校有2000多名学生,每学期每生收取500和600元不等,一学期下来有100多万元的收入。但范校长同时透露,县学街小学收取的民助费没有一分钱花在老师身上,所有老师工资全部是财政全额拨款,停收民助费并不会对他们造成太大影响,反倒是其他公办民助性质的小学因为各种原因,会受到不小的冲击,比如某小学聘用了大量代课教师,停收民助费会直接冲击到这些老师的收入。另外,一些有外债的学校也会因这一大笔收入的缺失,而在经营上造成很大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