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7岁男童小毅(化名)在与同学嬉闹中右腿摔伤,摔伤后,学校安排二年级学生将其抬至教室,在抬的过程中,右腿已经受伤的小毅再次被摔下,造成其右腿股骨干骨折。本报4月2日报道后,小毅学校———寄宿制的内丘平安学校负责人声称将积极妥善解决,但一周时间过去,学校空有承诺鲜见行动。有律师认为,学校在该事件中应承担相关责任。
由于突然间的骨折,活泼好动的小毅在病床上只能辗转反侧。“该事件经媒体报道一周了,学校依旧没有人来询问看望,连个电话也没人打。虽然学校负责人答应好好处理,可我们始终没有见到诚意。”8日下午,小毅的亲属告诉记者。
据悉,此前,记者就此事与该学校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不管学校在里面承担什么责任,学校肯定对此事会有妥善解决。但近几日的接触中,学校负责人一再回避“责任”问题。河北凯华律师事务所胡继勇律师认为,依据国家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明知学生在本校受到伤害后,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从而导致不良后果加重,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