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班次与专业:脱产研究生开设社会建设和管理、区域经济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史党建4个专业;在职研究生开设经济管理、法学、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5个专业;与中央党校联办在职研究生开设法学专业。
报名时间、地点:脱产研究生于4月11日前到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学员管理科报名(联系人康老师,电话:0311—85931812);在职研究生于3月29日前到各市委党校、省直
工委党校、省人事厅军转培训中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报名;与中央党校联办在职研究生于3月15日前到省委党校函授部报名(仅限于石家庄区域内,联系电话:85931868、85931882、85931878、85931883)。
考试时间、地点:脱产研究生于5月10—11日在省委党校考试;在职研究生于4月19—20日在各报名点考试;与中央党校联办在职研究生于5月17日在省委党校考试。
学历待遇:按照中发[2000]10号、冀发[2000]13号、国家教育部教学厅函[2004]15号、冀干教字[2004]3号、冀组通字[1996]8号等文件规定,在任职、公务员考评、晋级和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均与国民教育学历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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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