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项供暖改造工程的实施,2008年冬季,石家庄市农村中小学校将全部取消炉火取暖,实现暖气取暖,广大师生将拥有更为舒适安全的学习工作环境。
石家庄市政府规定,各县(市)和矿区区域内没有取暖设施或采用炉火取暖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点、幼儿园,均纳入本次供暖改造工程范围。其中校舍规模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的,要全部改为采暖炉暖气取暖;校舍规模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要全部改为锅炉暖气取暖(或天然气暖气取暖)。有条件的学校,要纳入本地集中供热取暖。供暖改造工程所需资金,公立学校以县级政府投入为主,农村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供暖改造所需资金按各自投资渠道自行解决。农村中小学校供暖改造工程完成情况纳入2008年度对县级政府的考核,并作为县级领导效能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来源:河北日报 记者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