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利)“国有民助学校”对部分中学生家长来说并不陌生,2008年秋季招生前,这些学校将彻底转身,告别其“国有民助”身份,要么恢复公办学校性质,收费执行义务教育标准;要么停止招生。近日石家庄市出台的《关于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试行办学体制改革学校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市区涉及13所改制学校将在今年秋季招生前全部清理完毕。
本次对市区改制学校分类进行清理规范,凡依托国办学校举办的占用国有教育资源的改制学校,恢复公办学校性质,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凡依托国办学校办学,租赁校舍又达不到独立办学条件的改制学校,停止招生。从2008年秋季开始,新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对原来按照改制政策招收的学生,执行原收费政策直至毕业。恢复公办性质改制学校,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所需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
据了解,全市共有改制学校41所,其中市区13所(含两所外国语学校)。根据国家和省提出的2008年前全面完成清理规范改制学校的要求,2007年9月1日前,农村改制学校已经全部清理完毕,恢复了公办学校性质,执行划片招生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据石家庄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工作,将对解决中小学布局调整,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初、高中分离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对改制学校恢复公办性质后的管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与原依托学校一体化管理,或单独设置学校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