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水电(记者孟宪峰)2007年秋季已经开学,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衡水市物价局、衡水市教育局、衡水市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将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问题及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其中中小学的教科书作业本等收费都实行了最高限价。
根据衡水制定的收费标准,衡水城市设区市市区一至九年级每生每学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本费的最高限价,衡水实行农村保障机制改革的中小学(农村地区,含县城、县级市区)一至九年级每生每学年课本费的最高限价,无论城市还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至九年级每生每学年作业本的最高限价详见附表。中小学生如需购买练习册等,一律纳入作业本总费用中,不得另行增加项目和提高标准。中考报名考务费为55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20元-30元。
另外,城市设区市市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一费制”收费,其中杂费的收费标准详见附表,实行农村保障机制改革的中小学免收杂费。取消借读费、信息技术教育费和电教教材费。实行农村保障机制改革的中小学只按规定代收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向参加中考的学生代收中考报名考务费。
教科书费一律书到结算,严禁预收教科书费,不允许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统一收取任何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费等各项代收费,严禁收取电影票费、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各项服务性收费。
附表:中小学的教科书作业本等最高限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