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利)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校园风险防范和求助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10月底前,石家庄市各级各类学校将统一为在校学生办理校方责任险。
据介绍,校方责任险是专为学校设计的一个险种。当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过程中,因校方疏忽或过失引发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依法由学校承担全部或部分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
校方责任险的投保费用,各级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含幼儿园),可在教育经费中列支;高中段学校在预算外收入中支付;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在教育事业费中单独安排;民办学校由举办者支付,列入教育成本。《通知》强调,提倡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学校可以为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得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校方责任险国家级贫困县每人3元,最高赔偿20万元;其他县(市)每人5元,最高赔偿30万元。
各学校在办理校方责任险时,不得变相向学生收费。石家庄市教育局安全处负责人介绍,一旦有学生发生事故,家长和学校常常纠缠不清,学校管理者会为此牵扯很大精力,甚至影响到正常秩序,有时出现伤害事故,学校还可能面临自己没有实力承担的高额赔款。办理校方责任险,相当于学校给自己买保险。因此,《通知》特别明确提出,不能将保险金转嫁到学生身上。
据了解,市区的学校对《通知》中的要求普遍持支持态度,部分学校已经主动办理了相关保险。
石家庄市第四中学教育处主任毕福杰老师介绍,每年秋季开学,学校都会主动拿出1万多元上保险,这样如果在校园内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有一个学生打篮球时鼻梁骨折,学校凭着保险和学生家长一起找到保险公司,顺利得到赔偿,”毕福杰介绍,该学校这一做法已持续了四五年时间,“学校不希望学生有任何意外,但还是应该有风险意识,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