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衡水电(记者焦磊)今年11月底,100多名从武邑县桥头乡西桑村完全小学毕业的学生,每人从学校领到了10元钱的床铺押金退款,可家长们却不明白了,当初可是明明交了100元的床铺押金,怎么最后才退这么点呢?!
12月11日10时许,记者来到西桑村。一位滕姓家长介绍说,孩子是四年级时开始住校的,同时向学校交纳了100元的床铺押金,当时他跟学校要押金的收据,学校并没有给,只是说等毕业时,班主任统一退钱。结果到了孩子毕业的时候,每个学生才给退了10元钱。他先后两次去学校询问原因,校方都以对学生少收了住宿费为由答复他。家长们很纳闷,住宿费和床铺押金根本就是两回事,它俩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学,该校一位赵姓校长说,学校当初确实收了100元的床铺押金,滕先生的孩子那届毕业生有100多名,都只退了10元押金。他还说,现在学校有困难,加之学校课桌椅磨损,需要维护或更换,押金又不能不退,于是就给每个毕业的学生退了10元钱的床铺押金。
“桌椅坏了,学校应按照谁损坏谁赔偿的规定收钱,现在统一扣钱的做法说不过去。”滕先生说。
那学生们交纳的押金到底应该怎么返还呢?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衡水市教育局,教育局解释说,学校各项收费标准都是物价局根据其成本测算的,各学校收费情况不统一,但押金在没有特殊规定下应全额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