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利)据新华社消息,近日,国务委员陈至立表示,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资金。为此,要强化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建立健全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此,我省教育人士分析,按照现行“一费制”标准,免交学杂费之后,我省每个城市学生每年将少交190-330元。
据了解,对此我省教育部门尚未接到通知。自200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全省公办普通小学和初中开始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共包括三项: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在“一费制”交费范围内,按照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参照外省市做法,经严格测算,全省11个市的城市区和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划分为三类,一类地区包括石家庄、唐山、秦皇岛、保定、廊坊5个市的城市区和部分县(市);二类地区包括邯郸、邢台、沧州、衡水四个市的城市区及部分县(市);三类地区包括张家口、承德两个市的城市区及宣化、怀来、涿鹿、兴隆等县。因此,教育人士分析,根据目前城市(含县城)学校执行的杂费标准,免学杂费后,每个城市学生每年可节省190-3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