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省级师范性高中,邢台市区每生每学期学费400元;民办学校学费较去年相比均有下调……昨日记者获悉,邢台市物价局日前对部分学校现行教育收费标准进行了细致规定并给予公布。
■学费、住宿费、取暖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省级示范性高中,邢台市区每生每学期学费400元,包括市一中、二中、五中、十九中;县(市)每人每学期学费350元。一般高中,市区每人每学期学费300元,包括市三中、四中、六中、七中、八中、九中、十中,县(市)每人每学期学费250元。
其中,市一中住宿费每生每学期80元,市二中6人间200元、8人间150元。市四中、六中、九中120元。
取暖费市一中、八中、十九中每生一个采暖期为30元;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九中、十中均为每生一个采暖期20元。
■择校费实行最高限价
公办高中择校生择校费实行最高限价,其中邢台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在县镇办学的邢台市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最高限价为三年合计不超过20000元,其中邢台市一中、二中择校生每学年收费6600元,县镇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三年合计不超过12000元。一般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三年合计不超过6000元。学校可一次性收取,也可以按学年或学期收取。学校收取择校生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学费。
■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降低
邢台市物价局对市区部分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记者看到,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降低了。邢台市物价局主管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民办学校学费标准与去年比较,均有不同程度下调,个中原因在于学校办学成本在逐年降低。
记者获悉,物价部门对中小学转学、退学涉及到的退还学杂费问题也有暂行规定,学校区别不同情况按不同规定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学杂费等费用。
如市民发现学校存在乱收费或违规收费问题,可以直接拨打12358向当地物价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拨打0319—2135479向该市物价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