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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名农民工讨薪3年难如愿 生效判决书为何执行还这么难?


时间:2008-6-21 6:48:09 来源:燕赵都市报

本报邢台电(记者冀保珍)“打官司已经让我们精疲力竭,好不容易拿到了胜诉的判决书,没想到执行起来又是阻力重重。”17日,60名农民工的代表常进山对记者表示,任县法院不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做出裁定,使执行案件无法进行……

记者了解得知,在本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已经3次用不同单位和个人名义提出了执行异议,但前两次都在申请人代理人的据理力争下被法院驳回,第三次是又一与案件无关的个人提出异议,2008年4月8日,任县法院召开第三次听证会,但至今两个多月过去了,法院没有做出裁定,案件再次搁浅。

农民工讨薪案件的代理人告诉记者,这本是一起很简单的执行案件,可是由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而且还想方设法逃避责任,几次造假欺骗法院想达到不给农民工钱的目的。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接受了被执行人找的一个个体公司提出的执行异议,经听证会,法院驳回了其异议申请。之后,协助执行的平乡县第一中学又提出异议,这是个没有资格提出异议的单位,后被法院口头驳回。2008年3月5日,又冒出一个与被执行人合伙承包工程的个人提出异议,法院受理后于4月8日才召开听证会,这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可是听证会后至今没有任何结果,任县法院再次超期办案,使案件无法向前进行。而且在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黄志国的身份也在不断变换,有时说自己是给广宗昌兴公司打工的,有时说是与贺志朋合伙承包工程,有时说自己没钱退股了……

常进山焦虑又无奈地说:“这个案子走到执行阶段已经很不容易,没想到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执行起来这么难。”

据了解,1月20日,邢台市政法委戴占银书记就此案曾作出批示:“依法坚决执行到位,对阻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该追究的追究。”两天后,任县法院执行回黄志国10万元,常进山实际领到9万元,同时,法院承诺常进山剩余钱款到2008年农历二月初五前付清。但之后不但没有兑现承诺,又再次召开听证会,并且超期限不出裁定。

据记者最新消息,日前,60名农民工代表已经将任县法院超期办案的情况反映到了邢台市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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