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兵海拿着省高院、市中院的批示一脸无奈。张岩/摄
本报张家口电(记者张岩)3月21日、28日本报对行唐农民工刘兵海在张家口讨薪十五年未果的遭遇进行了报道,该报道受到读者的广泛关注。4月1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已经答复刘兵海会尽快解决,但刘兵海告诉记者,自己都记不清这是他第几次得到尽快解决的答复了,他渴盼有关部门能真正重视起来,不要只停留在口头承诺上。
4月2日,刘兵海告诉记者,自1998年打赢官司以来,10年之内他找了无数次桥西法院,得到的答复一直是会尽快解决,但事实上10年之后的今天,他依然是一分钱也没有拿到,甚至最高院限期解决文件、省高院、市中院对此案都曾做过批示,也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记者查阅资料得知,早在200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出了《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对进入人民法院执行程序的拖欠建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限期2006年底前全部执结。
同时,在2005年1月15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曾批示:此案确属拖欠农民工工程款案件,也是最高院、省高院限期解决的案件,不知上次给省(高)院报表是否报了此案,请你院(桥西区法院)限期执行,并把结果反馈中院上报。
另外,在2006年11月6日,省高院执行局也曾就此案作出批示:刘兵海与清华制药厂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桥西区人民法院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至今未执行。请你院(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督促桥西法院尽快依法执行,加大力度尽快依法执结。
但是,刘兵海告诉记者,虽然有最高院的限期解决文件,有省高院、市中院的专门批示,但这些到了桥西区法院之后并没有起到作用。
刘兵海说:“现在我的身体还算健康,而我老伴15年来的奔波已经落下了很多病,现在每天的药都吃不起了,可我们农民工的血汗钱依然分文没有讨回”。
刘兵海希望法院方面能真正把文件和批示落到实处,不要把对农民工的承诺只停留在口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