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年英雄张恒。

张恒母亲手捧儿子的见义勇为证书。
本报驻邢台记者 张会武 文/图
■新闻提示
看见同学在水坑中挣扎,14岁的张恒选择了奋不顾身,最终两人双双遇难。本身让人敬佩的行为,却因长时间第三证人的沉默,让张恒家人承担了太多悲痛和压力。所幸,经过张恒家人及各相关单位的集体努力,第三证人终于开口,14岁少年不顾自己生命危险勇于救人的义举得以昭示天下。
■遇难
1992年出生的张恒是隆尧县牛桥乡旧城村人,当地华开小学学生。2006年7月23日上午,张恒与本村同学小苏一起外出游玩。中午1时许,当他们路过王盘庄村东水坑时,远远听见水坑内有呼救声,他便和小苏迅速跑向水坑,发现水坑内有该村同学段小辉在一沉一浮地不断挣扎,张恒匆忙之中折断水坑边一棵树棍急忙打捞,由于树棍太短,无法够得着被淹同学。救人心切的张恒立即踢掉鞋子,连衣服也没顾得脱,便奋不顾身地跳进水坑内,扑向被淹同学,并奋力将其推往坑边。由于张恒年幼力弱,再加上水太深,张恒终于筋疲力尽,渐渐沉入水底,最终与段小辉一同遇难。
从未见过此情况的小苏十分惊慌和害怕,边喊边跑向村里。闻讯赶来的人们迅速将段小辉捞起,“但当时不知道还有一个孩子遇难。”参与营救的王盘庄村民事后回忆到。直到第二天,当人们再到水坑边时,才发现漂浮上来的张恒。同时,人们还发现了坑边的粗木棍。
■调查
张恒去世后,其爷爷张桃运痛不欲生,对孙子死因存在怀疑。“我们也问过当时同行的小苏,但小苏什么都不说。”同年7月27日上午,张恒家人赶到隆尧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报案。7月29日,刑警三中队遂派民警赶赴旧城村调查案情,小苏由于年幼,面对公安人员心中害怕,推脱不知道情况,此案随后被搁置。但张恒家人不满意这个结果,又于同年12月2日下午到刑警队要求继续调查。刑警三中队民警分别于2007年1月8日和1月16日到王盘庄和学校对当事人小苏进行询问,小苏在家长和学校老师的带领下,于2007年1月16日终于向办案民警如实讲述了张恒救人的具体经过。当地公安局刑警队经过反复调查和了解,认定张恒死因属于舍己救人致死,不属于刑事案件,遂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
■追授
张恒舍己救人的事情传开后,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人们在感叹和惋惜之余,纷纷到其家中进行探望和慰问,以表达对少年义举的敬佩。
半年来,张恒事迹在当地广为传诵。近日,为表彰张恒舍己救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省、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县《关于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经隆尧县政府决定,决定追授张恒“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奖励5000元。“他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行为,展现出新时期青少年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大无畏精神,是青少年中的优秀代表,是全社会学习的楷模和榜样。”9月初,荣誉称号和奖金悉数送达家人手中。
■怀念
张恒父母均为农民,爷爷年届八旬,哥哥张龙在邢台机电学院学习,全家仅靠农业收入勉强维持生活。张恒自幼聪明可爱,勤奋好学,破旧墙壁上的张张奖状昭示着昔日的骄人成绩,“学习一直很好,去年小学毕业时刚刚被东方私立中学免费录取。”其生前所在学校班主任沈老师介绍到。
“俺恒子很懂事,每逢家里改善生活,他总是把好吃的先让我吃。包饺子时,他第一个先给我端来。”谈起懂事的孙子,爷爷禁不住老泪纵横。很长时间内,爷爷寝食俱废,母亲神志恍惚,父亲不思劳作。
当时张恒遇难的水坑如今在当地村委会的管理下,也已经严令禁止靠近。
就此事迹,当地有评论:“一个少年在危难之际挺身而出,舍生救死的壮举令人深思。当然我们不主张无救助能力的少年儿童去冒死相救,但当这样的行为真正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时,我们还是应为如此可歌可泣的行为感到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