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唐山电(记者李金花、齐雪芳)10月30日上午8时30分,广受读者关注的杨三姐名誉权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杨三姐之孙薛小强在法庭上提出,新版电视剧《杨三姐告状》部分情节的设置,造成了对祖母杨三姐的名誉损害。而被告方代理律师则表示,杨三姐的艺术形象没有污点,没有侵犯杨三姐的名誉权。
在当庭辩论中,剧中数个情节是原告代理律师与被告代理律师辩论的焦点,其中,对“杨三姐被卖入妓院”以及“杨三姐行贿官员”的辩论最为激烈。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电视剧虚构杨家母女被卖到妓院,这是对杨国华(杨三姐)的侮辱和诽谤。被告代理律师认为,杨三姐卖身妓院是被迫害所致,而且,杨三姐母女三人态度坚决地与妓院老鸨作斗争,最后三人在很短的时间内被营救出来。原告代理律师认为,剧情中,杨三姐靠的是向被告索要三万两白银,并向相应的司法机关行贿三万两白银才打赢官司的,这是对杨三姐精神的颠覆。被告代理律师认为,所谓杨三姐行贿一节,是杨三姐在两次告状失败并发现高成栋向贪官行贿后的无奈之举,如此情节纯系表现杨三姐谋求正义的一种斗争手段。
原告代理律师提出,原告索赔10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但被告认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庭审于昨日上午11时结束,据了解,法庭将依据双方证据充分与否,来决定是进行第二次开庭还是直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