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张女士:当初正是看中能跑50公里才买了一辆4节电池的电动车,没想到真正骑起来却跑不到20公里就没电了,更换电池后还是这种情况。
本报记者任国省核实报道:张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家离单位比较远,9月19日,她在某品牌电动车经销点花1900多元购买了一辆电动车。“当时在对方的建议下,购买了这辆声称可以跑50公里的4节电池的电动车。”但没想到,骑了不到10天电池就不行了。从张女士家(测绘局附近)骑到单位(工农路与师范街交口附近)是没有问题,但从单位回家的半路上就没电了。以为充电不足的张女士又将电池重新充电,试验几次后还是这种情况。无奈之下,张女士来到销售点。说明情况后,对方马上给张女士更换了一组电池。“但这次的情况并没有多大改善,用了几天后又不行了。后来实际测了一下,连20公里都跑不到就没电了。”
怀疑电池有问题的张女士找了一个内行人给看了看,该人士告诉张女士电池确实有问题,很可能是改装的报废电池。“我现在不想要这辆电动车了,我也不会鉴别电池真假,这样换来换去很麻烦。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退货吗?”说起此事,张女士非常苦恼。
对此,省消协副秘书长孙常军指出,这种情况属于购买商品实际质量达不到承诺的质量状况,可以按照“三包”规定来处理。这时,消费者也可以要求退货,销售商应全额退款。解决途径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请相关部门(如消协)协调。如果电池是报废电池组装的则是另外一种性质,这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行为涉嫌欺诈。“但是仅仅是业内人士所说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还需要权威部门的检测来证实。一经证实,销售商应加倍赔偿消费者。”